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6]2号)要求,经意向合作单位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确定了我校2026年拟设置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的相应专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期限
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7日。
二、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齐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书面或者通过邮箱反映。(受理电话:0531-89631988;受理邮箱:crzsb@qlu.edu.cn)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翔实,敢于负责。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6年拟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及开设.pdf
齐鲁工业大学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