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拟对8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09 浏览次数: 1940
 

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管理规定》(齐鲁工大鲁科院继字[2022]7号)以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2]68号)相关文件精神,郑召伟等8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拟作退学处理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公告时间:202519日-2025年2月9日。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致电继续教育学院;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作出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联系电话:0531-89631369

附件:齐鲁工业大学2025年1月拟退学处理名单.XLS

 

齐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