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管理规定》(齐鲁工大鲁科院继字[2022]7号)、《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2]68号)文件规定,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采取缴费注册制,无故逾期不缴纳学费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拟对宋状状等860名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做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处理意见已经通过短信告知学生。
由于部分学生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告形式送达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意见,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公告时间:2024年5月8日-5月17日。学生本人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致电继续教育学院;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作出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标注。
联系电话:0531-89631369。
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公示).xlsx
附件2-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2〕68号《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pdf
附件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管理规定.pdf
齐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11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