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艺术
发布时间: 2023-12-05 浏览次数: 351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对国家和社会有高度责任感。适应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及数字新媒介艺术与设计的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和艺术素质,掌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富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具备运用数字媒体创作工具从事信息交互设计、数字影视制作、移动多媒体视频制作、网络媒体制作、动态制作以及虚拟现实等领域的应用与研发能力,能够在文化传媒公司、网络服务公司、广播影视公司、广告公司以及数字博物馆、文化馆、出版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程开发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数字媒体艺术与设计、数字影音设计与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数字影像、声音、多媒体应用以及网站等设计与制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相关的艺术学知识,具有数字媒体艺术与设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数字媒体艺术行业必需的设计策划、分析、创意及表达的基本技能,具有媒体拍摄、制作、编辑等方面的技术以及应用设计软件操作与使用等基本技能;

3.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支持自主学习的知识和能力;

4.了解数字媒体艺术和设计领域的发展趋势以及新媒体、新技术平台的应用前景和行业发展动态;

5.熟悉国家数字媒体艺术行业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三、入学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修业年限及学习形式

  1.标准学制2.5年,修业年限2.5-4.5年

  2.业余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毕业生本科段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在籍期间学位课程单科成绩达到70分,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学位课程

数字影像设计与制作、数字影视合成、电脑三维设计

七、主要课程

艺术概论、图案、界面设计、数字图形图像基础、数字影像设计与制作、数字影视合成、电脑动画、互动媒体设计、电脑三维设计、数字摄影等

八、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考核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以百分制评定成绩

、支持服务能力

本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专任教师2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0人,硕士生导师8人,山东省省级教学名师1人。专业依托“齐鲁文化产品创意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及艺术设计教学实验中心等平台开展教学,教学资源丰富,支持网络教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