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管理规定》(齐鲁工大鲁科院继字[2022]7号)以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2]68号)相关文件精神,拟对孙萌等288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拟退学处理意见已经通过发送短信等形式告知学生。
由于部分学生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公告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26日。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致电继续教育学院;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作出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联系电话:0531-89631369
附件:齐鲁工业大学2023年8月拟退学处理名单.XLS
齐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