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3 号)第六章第二十二条之要求,现对我院培训项目缴费方式作如下声明:
我院培训项目所有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费,所有培训项目收费必须按照我院规定的缴费通道进行缴纳,缴费通道是: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cjc.qlu.edu.cn/),点击网站主菜单“非学历培训”,注册登陆后,选择相应的培训班或课程,再按照网站提示完成对收款方齐鲁工业大学的缴费。其他缴费方式的收费都不是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培训项目。
特此声明!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