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掌握会计学与操作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会计学的知识和技能,能从事会计学和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学的基础理论和知识,接受会计学思维能力的培养、会计学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基本的会计学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会计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2、掌握会计学的专业技能和方法;
3、具有独立进行会计学实践的能力;
4、了解有关经济、文化、会计学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当代会计学发展动态。
三、入学要求
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力
四、修业年限及学习形式
1、标准学制5年,修业年限5-7年;
2、函授。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2、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学位课程
财务管理学、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七、主要课程
管理学、统计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金融企业会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审计学、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等。
八、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以百分制评定成绩。
九、支持服务
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充足,支持网络教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