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与操作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理论和知识,接受人力资源管理思维能力的培养、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技能和方法;
3、具有独立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能力;
4、了解有关经济、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当代人力资源管理发展动态。
三、入学要求
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力
四、修业年限及学习形式
1、标准学制5年,修业年限5-7年;
2、函授。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2、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学位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
七、主要课程
管理学、西方经济学、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薪酬与福利、组织与工作设计、绩效管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等。
八、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以百分制评定成绩。
九、支持服务
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人,硕士生导师3人。专业依托山东省科技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轻工产业技术经济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创业研究中心、山东科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等平台开展教学,教学资源丰富,支持网络教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