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为发展方向;以培养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能够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现实法律问题,熟悉各类诉讼程序,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适应社会的需求和综合能力提升为基本要求。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接受法学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在法学领域从事设计、管理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
2、掌握法学等方面的基本技术;
3、具备在法学领域从事设计、管理和新技术研究、开发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法学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当代法学行业发展的动态和前景。
三、入学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修业年限及学习形式
1、标准学制2.5年,修业年限2.5-4.5年;
2、函授。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2、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六、学位课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
七、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法律职业伦理、民法、商法、国际法等。
八、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以百分制评定成绩
九、支持服务
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充足,支持网络教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