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原理的基本技能,能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从事招聘、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培训与开发管理等管理工作。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接受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技能;
3、具备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当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发展的动态和前景。
三、入学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修业年限及学习形式
1、标准学制2.5年,修业年限2.5-4.5年;
2、函授。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1、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学位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
七、主要课程
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薪酬与福利、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等。
八、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以百分制评定成绩
九、支持服务
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充足,支持网络教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