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掌握能源工程、传热学、热力学、流体力学、动力机械及工程等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从事清洁能源、动力机械的开发设计、生产、管理、研究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的基础理论,学习各种能量转换及有效利用的理论和技术,接受动力工程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能源利用开发、动力装备的设计、运行、管理和相关技术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能源与动力工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
2、掌握能源与动力工程等方面的基本技术;
3、具备在能源与动力工程领域从事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
4、熟悉与能源与动力工程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当代能源与动力工程行业发展的动态和前景。
三、入学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修业年限及学习形式
1、标准学制2.5年,修业年限2.5-4.5年;
2、函授。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2、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六、学位课程
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
七、主要课程
理论力学、机械设计基础、材料力学、制造工程基础、流体力学、自动控制理论、能源与动力工程测试技术、工程热力学、传热学等。
八、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以考试为主,以百分制评定成绩。
九、支持服务
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充足,支持网络教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