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发布时间: 2023-12-05 浏览次数: 189
 

、培养目标

本专业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培养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政治学、管理学、行政学、法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良好的研判、沟通、协调、表达能力和现代治理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行政管理工作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管理学、行政学、法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行政管理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研判、解决实践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在价值塑造、知识获取、能力培养方面达成以下目标:   

1)富有正确的价值观、公共意识、公共责任;具有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志向和职业素养;

2)掌握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对公共事务、政策的认知、理解、分析能力以及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和表达能力;

3)具备公共治理思维、掌握行政管理方法,能有效解决行政事务和社会问题;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创新精神和职业发展能力。

三、入学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修业年限及学习形式

 1.标准学制2.5年,修业年限2.5-4.5年

 2.函授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毕业生本科段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在籍期间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学位课程

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七、主要课程

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申论、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管理学、社会学、西方经济学、绩效管理、政治学等。

八、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考核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以百分制评定成绩

九、支持服务能力

本专业是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人。专业拥有模拟实验室及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山东省电子政务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科技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电子政务标准化办公室等省级教学研究平台教学资源丰富,能较好支持网络教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