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拟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2 浏览次数: 10
 


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管理规定》(齐鲁工大鲁科院继字[2022]7号)以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2]68号)相关文件精神拟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60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公告时间:2026622-2026721。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致电继续教育学院;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0531-89631369

附件:齐鲁工业大学2026年6月拟退学处理名单.xlsx

齐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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